关于组织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访问次数:字号:[ ]

全体考生: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浙教试院〔2025〕128 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远离“助考”骗局,积极防范和制止本校学生、报考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替考、“助考”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二、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诚信考试专项教育的对象包括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全体考生。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

三、教育内容

1.《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附件1 );

2.《考场规则》(附件 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 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 4);

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件 5);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 6);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 7);

8. 观看《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宣传片。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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