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4访问次数:字号:[ ]

2023级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招生情况,现将我校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考生下载填写《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检表》(详见附件)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本人一寸照片(无底色要求)

2.考生在512日前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完成后,考生将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检表》及相关体检报告于517日前寄送相应招生学院。

、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前,尽量清淡饮食,忌辛辣、油腻、刺激食物,避免饮酒

2.考生体检前一晚20点后尽量不要进食任何食物,包括饮水,保持6-8小时空腹状态。

3.考生在体检前保持充足的睡眠,心情愉快,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尽量着装宽松的衣服,以便抽血检查。

三、其他

1.我校2023级拟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相应学院联系。

2.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考生原则上应使用学校统一的招生体检表格,如出现当地体检医院只允许使用其自制表格的情况,为方便考生体检,我校允许使用此类表格,但考生务必确保其体检内容包含我校要求的各项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身高、体重、血压、胸片、肝功化验等)。

4.录取考生入学后,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5.2023级拟录取考生,通过公示、政审、体检环节后报教育部录检,录检通过的考生经教育部门批准后正式录取。我校预计在6中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后续统计收集)。考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等毕业转接等手续详见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序号

部门/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

研究生院

曾老师

0571-88215565

/

2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杜老师

0571-88215607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

3

公共卫生学院

张老师

0571-88215592

4

药学院

王老师

0571-88215612

 

附件: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研究生院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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